各位双代会代表、各位老师:
我校七届三次双代会预计将于3月底前召开。为集思广益、开好会议,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提案征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校第三次党代会制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围绕财富管理特色建设主线、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各项改革发展和民生问题,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对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提案范围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财富管理特色建设,实现学校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有效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级学院党总书记主力军作用,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管理效能,更好地实现“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强化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一流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学校影响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推动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全面拓展优化支撑保障,为师生提供一流成长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声誉,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以及有关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学校行政和“双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属于个别人的具体问题;
(4)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5)一般批评性意见。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本人和附议人均需亲自签名。
2.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大会提案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提案应结合学校实际,经过深入调研、思考,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提案,问题必须真实可信。
4.提案的案由、建议与措施等必须充分、详实,言之有据、条理清晰,可行性、操作性强。
5.每份提案表只填写一项提案。
四、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8日。请各位代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提案,每位代表至少提交一份提案,于3月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办公室张心砚老师。